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3-0003 公开日期: 2023-11-26 10:43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巩固提升全县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果,实现常态长效运行,将双重预防理念延伸到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安市安委办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切实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石泉县切实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石泉县切实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县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果,实现常态长效运行,将双重预防理念延伸到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安市安委办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新时期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关键举措,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关口前移、靠前发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化三制”,深入实施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扩面、提质、联网、增效”工程,督促企业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聚力建设美好石泉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企业工作目标。全面规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清零、一般隐患保持动态清零”的标准,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风险全面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制度,建设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辨识评估、风险分类分级管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跟踪、分析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智能化建设,拓展和深化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场景。
(二)部门工作目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水利、城镇燃气、旅游、工贸、民爆、体育、校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水上轨道交通、危险废物、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行业标准,规范督促企业建好用好双重预防机制。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推动企业与行业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更新风险分布图,明确安全防控重点,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加强双重预防机制线上巡查,精准开展线下专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
(三)属地工作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把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推动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协同配合监管部门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管控风险,全面消除隐患,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精准辨识安全风险。企业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
单位类型和特点,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精准辨识风险。按照“谁管控谁辨识、谁检查谁辨识”的原则,组织各部门、车间、班组骨干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精准辨识,并持续更新完善。建立健全岗位作业研判机制,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岗位特别是一线职工常态化开展岗位风险辨识,让每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道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坚决纠正和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2.准确评定类别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
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强化分级分类管控。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各个方面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较大及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并对管控方案会审,由企业各分管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共同研判,确保方案科学有效,可操作、可验证,并将其应用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之中。严格对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明确班组级、车间级风险管控内容,细化部门级、企业级风险管控履职量化指标、考核要点。重大风险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挂牌管控。
4.做好信息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公示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等手段,加强在线巡查检查,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基于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企业级、部门级、车间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的责任、内容和频次。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工艺、设备、场所、岗位、物品和隐蔽区、盲点区,以及干部安全履职情况、员工作业过程的排查。同时,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法人单位每月至少进行1次综合检查,适时开展其他形式检查。要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6.闭环管理治理隐患。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制定治理措施,限时治理到位;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及时验收,形成复查验收报告,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7.定期开展溯源分析。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隐患分析,对重大隐患、较严重隐患、典型隐患、反复出现隐患,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追溯隐患产生的具体原因,重点从技术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完善管控措施,将措施融入现有的工作程序、标准中,确保措施的持续有效实施。对日常管理不到位、不负责或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整改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追责。
(二)狠抓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常态长效运行。
1.建立健全风险动态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定期研判制度,每月组织1次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危险作业,或者企业出现停产整顿、复工复产、工艺改造、集中检维修等非正常生产重大变化,或者同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专项研判,根据研判进行针对性部署安排和检查整治。(各镇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2.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执法机制。利用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互联网+执法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建立常态化双重预防线上巡查执法机制,加强线上抽查巡查。根据巡查结果及时组织开展线下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建设和运行双重预防机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每半年集中组织1次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不按规定应用双重预防机制的企业单位。(各镇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3.建立健全企业联网运行机制。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
统建设,推动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升级改造,2024年6月底前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与双重预防机制平台联网,鼓励工贸企业直接注册使用省双重预防机制平台。(各镇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4.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探索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效果较好的企业,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保险、安全生产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开展机制建设或工作不力的除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外,予以通报曝光,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并依法严处重罚,促进企业主动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5.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促进作用,推动承保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严查严管只收保费未履行事故预防职责、服务内容缺失、聘请不符合资质的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对举报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在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时,同步检查解决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存在问题。(各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和方法步骤,加强力量,保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围绕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重大风险辨识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机制,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示范带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双重预防重点培育机制,强化分类施策、典型示范,就如何建好用好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试点运行,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2023年底前,各镇选择3—5家、县级重点行业部门至少选择2家企业,予以技术帮扶支持,培育典型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市安委办将择优选取各县企业推荐为省级重点培育企业。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选择一批新兴行业领域企业进行试点,指导督促新兴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广泛宣传培训。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形式,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和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媒体,广泛宣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地方标准、指南,组织学习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要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四)严格考核督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落实日常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