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曾溪镇瓦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计划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3-0003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水发〔2023〕95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01 10:33
内容概述 你镇上报我局《瓦窑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曾镇字〔2022〕105号)和瓦窑村《关于申报的曾溪镇瓦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扶持项目立项的报告》已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水利局批准,市局已下达了《关于安康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和省级库区基金项目计划》安水移发〔2023〕19号的批复,现将有关建设事项复函如下: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曾溪镇瓦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计划的批复

曾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我局《瓦窑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曾镇字〔2022〕105号)和瓦窑村《关于申报的曾溪镇瓦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扶持项目立项的报告》已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水利局批准,市局已下达了《关于安康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和省级库区基金项目计划》安水移发〔2023〕19号的批复,现将有关建设事项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石泉县曾溪镇瓦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开发扶持项目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为瓦窑村二组,扶持资金1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扶持合作社流水养鱼①建24m×68m连栋养殖大棚1座;②散养鱼池6037㎡;③M7.5浆砌片石挡土墙1715.2m³;④C25混凝土挡土墙76m³;⑤挖土方21000m³;⑥硬化地面170m³。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一)该项目由曾溪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实施,不得调整、超量。

(二)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要求,负责耕地、林地、环保、水保等前期手续审批,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审计等工作,在保证安全生产和强化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组织验收。

(三)严格落实曾溪镇人民政府曾镇字〔2022〕105号 《瓦窑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即:每年收益分红不低于扶持资金3%(其中:分红资金70%按照具体的分红方案打入瓦窑村所有移民户“一卡通”;30%用于瓦窑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日常运作),收益分红不少于6年,确保生产开发扶持项目的带动效益。

(四)及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审计等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间,务必于2024年2月28日前履行报账手续。

三、资金拨付

该工程项目资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并按要求上报我局项目招标、工程建设、监理、第三方评估、审计、验收等相关资料后,我局按项目工程量完成进度拨付你镇。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