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3-054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28 09:03
内容概述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办将对网络舆情监测服务进行自行采购,按自行采购程序要求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二、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111室

联系人:阮长勇

电话:0915-6311539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预算:985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述证明材料);

(二)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文件获取

投标供应商可联系我方联系人获取石泉县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00

(二)投标地点:县政府三楼东侧会议室(县政府办政办股会议室)

(三)开标地点:县政府三楼东侧会议室(县政府办政办股会议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