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证石国用(2014)第29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销售分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