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3-0478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08:16 |
来源 | 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
内容概述 | 由于上游资源单位分配我县供气指标缺口较大,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在保障民生用气后,我县工商业用气存在较大缺口,需要大量外购LNG气源才能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 |
尊敬的天然气工商业用户:
由于上游资源单位分配我县供气指标缺口较大,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在保障民生用气后,我县工商业用气存在较大缺口,需要大量外购LNG气源才能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
根据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关于在2023-2024年度采暖季期间工商业用气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33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工商业用气价格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自2023年11月2日起工商业用户用气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4.98元/m³。(执行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30日),请有需求的用户自愿购买。
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