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GK-2023-0007 发布日期: 2023-10-01 16:22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共石泉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完成县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现将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石泉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完成县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现将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党建工作要点及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之内。与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共驻共建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号召全体党员做到“双晓”“双带”(知晓垃圾分类基本政策和垃圾分类基本方法;带动家人和身边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未落实的予以扣分。

县委宣传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内容;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与参与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县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资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限塑等工作;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机制和标准。

县经贸局:负责督促指导城市大型商场、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学校年度整体评估内容,建立奖惩制度,定期开展评估,推进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全覆盖;组织实施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探索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指导体育场馆等场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和指导企业、科研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创新。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公约内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分类意识;指导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各社会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服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配合落实“限塑”等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措施;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单位带头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和市场运营;支持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及运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绩效。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工作;在各类规划审查时按要求落实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新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分类垃圾放置点、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栏等)的规划验收。

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按照生活垃圾“四分法”标准,优化站点布局,提升改造现有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等,保证满足分类要求;按照相关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处理设施建设;指导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纳入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督查建设工地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督促管理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发改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配合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做好新建改建小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核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县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及所辖各类公共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交通枢纽、公共交通车辆和出租客运汽车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生产基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生态有机肥料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应用;将农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等工作重要内容。

县统计局:负责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城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测评,并提交测评报告。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星级宾馆、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做好旅游景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星级饭店创建评定内容。

县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医院、卫生院、社区诊所等医疗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定完善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爱国卫生运动相关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持续做好“光盘”行动和限塑相关工作;与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监管工作;对所有餐饮企业、单位厨余垃圾的监督检查及分类宣传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核准、备案)及概算、立项审批等,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新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分类垃圾放置点、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栏等)的规划和审批工作。

县创建办: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其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督导、考核、通报;

县总工会: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工会工作考核;定期开展工会进企业,进单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等活动。

团县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活分类知识,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县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最美家庭”创建工作。

县供销联社:负责对辖区内电商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指导、督导。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暂存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源头化减量各项工作,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

县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专用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内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和检查。

县邮政分公司:负责推广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应用,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

各镇:负责各自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落实。

石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