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暨第四季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jmj/2023-002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经贸发〔2023〕2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28 14:04
内容概述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3〕19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及第四季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暨第四季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县域内各工贸企业: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3〕19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及第四季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第四季度是全年各项工作收官阶段,既是生产、运输、经营、旅游和需求旺季,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秋冬交替、风干物燥,多雨、低温、风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增多;中秋、国庆节即将到来,加之各项工作进入年终冲刺阶段,企业生产进入高峰,极易产生“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倾向。各工贸企业务必要清醒认识第四季度季节变化、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判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发生规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贯穿在生产营业活动的始终,常态化抓实抓到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切实营造“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浓厚氛围,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全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紧盯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预防,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工贸领域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粉尘防治、吊装、高温熔融金属、危险物品使用情况监管,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商业综合体、游乐设施等场所的风险隐患。加强餐饮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防范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锁闭、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股室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督促涉关企业整改到位,并实行闭环管理,逐项验收销号,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三、强化燃气专项整治。各餐饮经营主体要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燃气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全县餐饮经营主体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餐饮场所关键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常态化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燃气软管、气瓶,不得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应设置专用气瓶间,用气瓶和备用气瓶需分开存放,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存在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情况,严防燃气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各股室要于9月28日前督促收集工贸企业“双节”期间值班值守安排情况,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全县限额以上宾馆、饭店的餐饮、住宿预定情况,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重点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分别于9月29日14:00前将当日、10月2日14:00前将节日前4天、10月6日14:00前将假期8天相关情况报送至市商务局和县委办、政府办。本单位出现《安康市紧急信息界定标准(66条)》范围内的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县委办、县政府办,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