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3-5460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09:57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四季度第一次自查。 |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县农业农村局“面源污染”、县财政局“财政资金直达”栏目更新不及时,经我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后仍公开信息量较少。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石泉财政”微信视频号长期不能及时更新内容;“石泉供销”微信公众号长期无原创信息;“石泉民政”微信公众号长期无原创信息。
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