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3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19日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
(被继承人)
1
许玉琴
国有建设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石泉县城关镇老城社区三衙巷
610922 100256GB00088
109.47
彭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