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石泉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4064号/石集用(2014)第527号
李江维
土地/房屋
610922 100208JC00007
石泉县城关镇新堰村二组
依据法律文书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