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就地调处率,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专业化建设提水平。从阵地、设施、制度、人员等方面不断提升1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6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依法设立了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基本形成了哪个领域矛盾集中就把调委会建在哪里,哪个行业矛盾突出就在哪里设立调委会。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印制包含人民调解基本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人民调解技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材,专门针对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和调解经验、调解技能、调解文书制作、归档等知识分地域、分批次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3次,分级分批培训35次,有力地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水平。
坚持常态化排查早预防。各镇、行业部门、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坚持周报、旬报、月报,真正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尽快分级分类分流,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件,主要涉及婚姻、土地、债务、邻里等纠纷领域,除重大纠纷分流指派外,其他纠纷都做到了及时稳控,就地化解,有力地预防新的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
坚持多元化调解快处置。在掌握全县纠纷动态基础上,坚持调解优先,统筹各方力量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将村(居)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制度化机制,通过需求、服务、评价“三张清单”倒逼法律顾问主动作为,协助村(居)把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大力推行“无忧调解超市”“三力联调”等矛盾化解好做法、好经验,助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广泛开展人民调解“以案释法”,创新推行“公证+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强调依法化解,起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130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形成了早发现、快处置的矛盾纠纷化解氛围,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满意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