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GK-2023-0627 发布日期: 2023-09-02 10:43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内容概述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方式及申请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3〕2号)精神,即日起将对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受理工作的公告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方式及申请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3〕2号)精神,即日起将对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严格按照该办法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联系人:吴艳      

联系方式:(1)电话0915-6326029  (2)QQ群:904842392

咨询及办理地点:春潮广场政务大厅A区16号窗口

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2]3号).pdf

附件2: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方式及申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填写说明.docx

石泉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