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聚焦劳动力市场监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8-30 16:46作者:胡俊 欧为谊源自:县人社局
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的实践要求,以打造阳光法治人社为目标,以深化“简政放权”和建设法治政府为依托,聚焦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执法,多举措、多方式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人社服务质效。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力,推动“审管分离”“证照分离”机制落实落地,县人社局积极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五项涉及人社业务的行政许可权限全部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集中许可,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将社保登记等107种人社事项入驻政务大厅,通过“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有温度、有速度的保障服务。
推行劳动力市场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加强劳动力市场诚信建设,督促各类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石泉县人社局定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企业上年度规范经营、依法用工、遵法守法情况,按照A、B、C三个等级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建立企业诚信评级档案,实行A级降低检查频次、B级适当加大巡查、C级重点监管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同时对存在拒不支付、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劳动保障领域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会同发改、银行、税务等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在“信用中国”和各级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公示。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共评价A级诚信企业78户、B级诚信企业25户、C级诚信企业1户,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例,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案例3起,惩戒震慑效果明显。
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持续规范劳动力市场用工秩序。普法宣传增强观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宣传”,石泉县人社局采取培训讲座、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劳动力市场懂法遵法观念,规范用工市场秩序,减少企业劳资纠纷,保障企业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今年来,共开展劳动用工专题培训1次,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32次,发放劳动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50余份,惠及各类用人单位170余户。柔性执法彰显温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协商等多元化执法方式方式,宽严相济,做到刚性与柔性执法方式相配合,实现执法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并重。以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过罚相当为原则,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明确9项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使得执法行为更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接受,进一步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抽查提升效能。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减负释能为要求,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协同多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动用工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行“进一次门、查多样事”,不仅节约了大量行政成本,提升了执法效能,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至今,石泉县人社局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本部门专项执法检查3次,监管市场主体153户,涉及劳动者4200余人。
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持续构建和谐有效的劳动人事关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打造一支能力显著、口碑良好的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充分发挥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依法有效处理争议案件。先后建立起“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一站式服务窗口”“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辟了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高效快捷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预防和化解大量的劳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和促进了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陆续培育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户,打造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5名。2023年至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立案裁决争议案件16起,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处理案件71起,结案率100%。
今后,石泉县人社局将继续按照《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中关于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职能,通过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主动指导企业用工,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深化矛盾诉源治理,继续强化信用管理等措施,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整肃劳动力市场秩序,持续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用工风险,预防和杜绝劳资关系隐患矛盾,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