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3-0151 公开日期: 2023-08-11 09:57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石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程序办理予以登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曾溪镇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石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程序办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联系方式:0915-6328297

附件:曾溪镇曾溪镇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pdf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