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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坚持“1225”做法充分发挥“赈济”成效

——陕西省石泉县探索以工代赈新路径

时间:2023-08-25 16:37作者:姚禾莉 陈宏维源自:县发改局

石泉北依秦岭、南枕巴山,是中国先秦鬼谷子文化发祥地,国宝“鎏金铜蚕”出土地,也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素有“秦巴水乡、石泉十美”之称,被誉为“鬼谷故里、智慧之乡”“丝路之源、金蚕之乡”。县域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辖11个镇、164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18.2万人。石泉县坚持把以工代赈作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就业增收”为根本目标,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配套”两个重点,建立“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工代赈工作沟通协调”两项机制,实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赈项目前置审查制度、定期调度制度、项目横纵双线监管制度、劳务报酬双向确认制度”五项制度,精准以工代赈项目谋划,高效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振兴致富。

健全运行机制,保障工作开展有序

石泉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确保全县以工代赈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同时成立了以县发改局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25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要研究解决以工代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落实中、省、市安排的相关工作,因地制宜规划编制一批、实施一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建立以工代赈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储备库。

规范制度要求,推进工作落实有力

石泉县以落实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指导意见为总抓手,从工赈项目储备、审查、实施、监管等各方面健全制度规范,切实解决以工代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工赈项目储备精良、实施规范,务工组织有序,报酬发放及时。

(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目前,石泉县已制定《石泉县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了不能独立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劳务公司及其他农民合作组织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问题。

(二)工赈项目前置审查制度。石泉县制定了《石泉县关于全面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通知》《石泉县以工代赈项目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十二条以工代赈项目前置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以工代赈项目谋划、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档案整理等管理制度。定期由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项目的务工组织、施工工艺、产业发展基础等情况对储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组织召开工赈小组项目前置审查会议,按照“百分制评分表”,从“赈济”效益、项目前期手续、政策红线等方面对储备工赈项目赋分并排名,择优申报实施,同时对储备项目的“失分点”进行指导改进,全面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储备质量。目前,石泉县共储备以工代赈项目87个,其中储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14个、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11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62个。

(三)定期调度制度。采取以工代赈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更新、定期调度。调度范围为利用本年度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任务下达比例、利用其他各类资金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按月分领域调度统计。调度内容主要统计项目建设进度、技能培训、组织务工人数和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同时,围绕项目务工组织、财务管理、档案资料等管理问题,精准提供13个规范性模板,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四)建立项目横纵双线监管制度。纵向由县、镇、村三级监管,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三到场”,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劳务发放报酬、绩效目标达成等方面,同步交办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设立监督专线电话,保证事中事后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横向由相关行业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镇、村共同发力,围绕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施工工艺、政策落实进行动态跟踪监管。例如在实施饶峰镇三岔河村安置点后侧滑坡治理以工代赈项目过程中,行业部门会同施工单位,研判改进桩基施工方案,将原方案机械开挖变更为人工施工,通过方案的改进,切实带动了122名群众就业增收127.78万元,比计划下达增加了82个务工岗位,将劳务报酬发放占中央投资比例从计划的17.8%提高至25.5%。

(五)建立劳务报酬双向确认制度。建立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组微信群,设立县镇村三级以工代赈项目专职考勤员,务工群众与专职考勤员每月相互核实务工时间、报酬金额等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卡发放,同时将转账回执单、银行付款流水和劳务报酬台账等报县以工代赈沟通协调工作组备案,工作组成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交流等方式,逐一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作为工赈资金拨付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劳务报酬发放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项目县级验收一律不予通过;对于虚假发放劳务报酬的施工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拓展赈济模式,赈济成效充分显现

(一)推广以工代赈创新。石泉县2020年以来,使用巩固衔接资金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均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同时,重点围绕农业、交通、水利、文旅、林业等多个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立了县级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累计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务工人口3501人,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1015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达到2618.76万元,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增收842.21万元。同时重点发挥以工代赈“务工赈济、培训扶智”作用,结合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实操培训992人次,其中培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194人,让参与务工的群众至少掌握一项劳务技能,由“苦力型”向“技术型”转变,切实增强务工群众自身发展能力,拓宽了群众就业渠道,解决群众长远生计。同时,2023年度储备调度项目20余个,投资约0.45亿元,2023年度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200万元,带动1500人就近增收。

(二)组织实施方式创新。石泉县大胆创新,加强顶层设计,鼓励使用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制定的《石泉县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对在石泉县辖区内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衔接资金、苏陕协助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建设的单项投资规模200万以下、购买服务50万元以下的技术标准不高、前期工作简单、村民能够自建、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村级劳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项目建设。”其中,中池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使用衔接资金149万元占项目建设资金65%,不足部分由各项目村自筹解决。建设内容主要是堰坪村、筷子铺村、城镇社区三个行政村以“八清”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项目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用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实施,通过组织赈济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意识。该项目共带动30人务工,增收32万元。

(三)综合赈济模式创新。石泉县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将以工代赈政策作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助推器”。以“中国•金蚕小镇”品牌为抓手,以明星村农旅融合示范园为基础,组织实施了“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明星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赈济模式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930万元,中央预算内工赈资金800万元,其他投资1130万元,有效地发挥了资金“聚集效应”,凸显效益成果,壮大特色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产村融合和致富增收。该项目的实施带动项目区各类农村劳动力210人就业增收266.04万元,同时制定了折股量化分红方案。由单一发放劳务报酬拓展至包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综合赈济模式,推动以工代赈转变为集就业、项目建设、折股分红、技能培训、产业融合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既能够有效地提高脱贫不稳定户、搬迁户和其他低收入群体收入来源,解决群众“增收难”问题,还能有效补全项目区示范园产业链条的短板弱项,破解产业园区“发展难”的问题,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快速发展。实现了企业、村集体、群众三方共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目前,石泉县储备的87个以工代赈项目均能采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之一实施。同时对于有条件的村(社区),将积极采取村民自建的方式组织实施。

下一步,石泉县将持续探索以工代赈项目新机制,抓好顶层设计,创新赈济方式,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的问题上不断落实以工代赈“赈济”政策的核心要义,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出石泉的工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