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宇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3-4699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3〕10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23 16:05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宇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胡宇田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高中、陕西开放大学石泉县学习中心)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池河中学校长职务;
曾云峰同志任县城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苟小军同志任石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沈鑫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高中、陕西开放大学石泉县学习中心)副主任(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程尚江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建同志任县池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邱礼建同志任县师训教研中心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考试招生工作站站长(正科级)职务;
张冬华同志任县考试招生工作站站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高中)主任(校长)职务;
官职业同志任石泉中学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县江南中学校长职务;
何鹏同志任县江南中学校长,免去石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超旗同志石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肖本权同志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永健同志县师训教研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忠华同志原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平同志石泉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刘华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高中)副主任(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2日
【公文PDF原件】:石政任字〔202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