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明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3-47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3〕1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23 16:18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明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邱明兵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后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朱谦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科技信息大队)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朱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饶峰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饶峰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聂勍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中队队长职务;
周小凡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麻雪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副所长(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超同志任县公安局两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两河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涯飞同志任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熨斗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开森同志任县公安局曾溪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曾溪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怀宇同志任县公安局曾溪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曾溪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赵云同志任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云雾山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魁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志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平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长职务;
秦浩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道安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其原任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森林防火指挥部)教导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冯迎花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科技信息大队)主任(正科级)职务;
王会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科技信息大队)指导员(正科级)职务;
张再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科技信息大队)指导员(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导员职务;
李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喆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钟泽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教导员职务;
贺德忠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宋琳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曾溪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曾溪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柯友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一刑警中队(城关辖区中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刑警中队(农村中队)指导员职务;
刘航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刑警中队(农村中队)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三刑警中队(禁毒中队)指导员职务;
穆含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四刑警中队(技术中队)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副所长(副中队长)职务;
李伟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队长职务;
谭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喜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喜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朱新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池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秦兵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交通管理中队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中队长职务;
柯小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职务;
张纯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指导员职务;
马忠来同志任县公安局柳城森林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队长职务;
湛海燕同志任县公安局迎池森林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侃同志任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池河中队)所长(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云雾山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杨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后柳中队)所长(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熨斗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魏仁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喜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喜河中队)所长(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两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两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胡吉平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冯兴友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综合中队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柯庆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2日
【公文PDF原件】:石政任字〔202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