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3-0064 公开日期: 2023-08-15 16:03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饶峰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由安环函〔2023〕153号、石发改发〔2023〕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石泉县饶峰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泉县饶峰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由安环函〔2023〕153号、石发改发〔2023〕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石泉县城关镇、饶峰镇;

2.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处理规模共计90m³/d,配套污水管网8915m,新建生态护坡914.6m;

2.3项目投资总额:1247.49 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石泉县饶峰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建造师;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上述相应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

3.3投标人基本信息和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段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建造师三证(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等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影印件,发送至邮箱2459524798@qq.com 查验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监理标段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监理项目承诺书等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影印件,送至邮箱2459524798@qq.com 查验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15-6313103

地 址:石泉县春潮广场政务中心

代理机构:陕西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联系人:唐明荣

电   话:15399152382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