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2023-059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11 15:31
内容概述 为确保我县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我县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收取健康检查报告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直接或变相进行测试。

(二)相对就近原则。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招生,封闭型小区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在满足辖区周边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可面向社会招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各幼儿园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严禁无计划、超班额招生,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提升招生工作信度。

二、招生对象及班额要求

(一)年龄要求: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秋季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进行编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因幼儿入园人数增加,需扩充学位,提交申请经县局审定后实施。

三、新生招收办法

(一)石泉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

1.优抚对象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紧缺专业人才子女。请在8月20日前与幼儿园联系,出具相关证明,按照其服务单位或居住地根据幼儿园入园条件就近选择入园。

2.户籍类常住居民子女

(1)常住户:幼儿户籍属石泉县城关镇北街、西街、向阳、老城城市社区、二里、城西城镇社区居民户籍,且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挂靠户:适龄幼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石泉县城关镇北街、西街、向阳、老城城市社区、二里、城西城镇社区的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籍,户籍与房产证(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一致者。

若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幼儿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可在城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入园。

(二)城区其它幼儿园招生条件

各幼儿园新生招生,结合各幼儿园实际学位及计划招生数实施。新生报名资格审定,按以下顺序依次审核接收,超过幼儿园接收能力的由幼儿园协助县教体科技局统筹调整至周边镇中心幼儿园就读。

1.优抚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紧缺专业人才子女,需在8月20日前向幼儿园提供相关证明。

2.户籍类常住居民子女

(1)常住户:适龄幼儿户籍属于城关镇主城区,幼儿入园需提供户口簿及房产证(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相应票据)。

(2)挂靠户:适龄幼儿长期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主城区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者,需提供户口簿与房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拆迁户:适龄幼儿原在主城区居住,因主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

3.经营搬迁就业随迁人员子女

(1)招商引资户: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非城关镇户籍,父(母)系我县引进的重大项目投资人,须提供户口簿、招商引资证明和居住证明。

(2)外来经商户: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非城关镇户籍,父(母)在本县主城区长期经商(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和居住证明。

(3)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幼儿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须提供户口簿、易地搬迁购房协议及缴纳的水费票据。

(4)进城务工户:适龄幼儿父(母)在主城区合法务工者,须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和居住证明。

4.房产户子女

适龄幼儿户籍非城关镇,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入住,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子女,请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园;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大班插班生直接在线下登记,根据城区幼儿园转出情况接收,若无空余学位,请在临近城区周边有空余学位的镇中心幼儿园入园。

(三)各镇(村)新生招收条件

1.常住户: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居住在各镇(村)的适龄幼儿入园时向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提供户口簿。

2.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幼儿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入住,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

3.房产户:适龄幼儿父母在本镇辖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需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者,须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等证明材料。

4.投亲靠友户:户籍不在本镇但寄住在本镇的亲友家中,由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向幼儿园申请,根据幼儿园入园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落实监护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接收。

四、新生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为保障新生入园前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确定2023年8月25日至8月30日为我县幼儿园招生时间,采取“网络预约+线下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优抚对象在8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交幼儿园。各幼儿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招生入园登记及编班工作,招生方案报县教体科技局审核后组织实施,请家长及时关注“石泉教育”微信公众号。

第一阶段:优抚对象在2023年8月20日前向相应幼儿园提交户口薄及相关证明资料。

第二阶段:各镇幼儿园新学期招生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园内报名。

第三阶段:城区各幼儿园新学期招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30日,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发布招生方案进行报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科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幼儿园园长、附设幼儿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园长及附设幼儿班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园的招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合法规范、稳定有序进行。

(二)做好优抚子女招生入园工作。持续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石工作的外籍人员和苏陕协作来石人才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幼儿的招生入园。各幼儿园要依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陕公政〔2019〕92号)《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和《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字〔2018〕2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其服务单位或居住地就近的原则,所在幼儿园优先接收其子女入园。

(三)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各幼儿园要将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跨学期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强制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幼儿家长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方便、细致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

(五)强化监督问责。县教体科技局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内容。各幼儿园要严肃招生纪律,凡有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变相测试等情形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招生入园咨询电话:0915-6317605 

监   督   电  话:0915-6321313

附件:

1.石泉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

2.石泉县2023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石泉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

名  称

联系人

咨询及投诉电话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政办股:0915-6321313

学前教育股:0915-6317605

县幼儿园

王老师

15929517576

县第二幼儿园

温老师

15353250955

职教中心杨柳幼儿园

唐老师

18700557861

珍珠河畔幼儿园

王老师

18509158505

滨江新城幼儿园

廖老师

15091556589

石泉江南幼儿园

沈老师

18292543200

朵朵幼儿园

陈老师

13700250769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安老师

13679157627

两河镇中心幼儿园

聂老师

18329508565

饶峰镇中心幼儿园

刘老师

13772967827

池河镇中心幼儿园

魏老师

18091556200

后柳镇中心幼儿园

徐老师

15509158658

后柳镇中坝幼儿园

柯老师

18292964121

喜河镇中心幼儿园

李老师

18292540756

喜河镇新喜幼儿园

卢老师

15029705145

熨斗镇中心幼儿园

张老师

15991055682

中池镇中心幼儿园

李老师

15229457157

迎丰镇中心幼儿园

陈老师

19829150786

附件2

石泉县2023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幼儿园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石泉县幼儿园

150人

 

石泉县第二幼儿园

125人

 

职教中心杨柳幼儿园

75人

优先接收杨柳辖区内适龄幼儿

石泉县珍珠河畔幼儿园

175人

 

石泉县滨江新城幼儿园

100人

优先接收滨江新城小区业主适龄幼儿

石泉县朵朵幼儿园

75人

 

石泉江南幼儿园

200人

优先接收江南片区适龄幼儿

石泉县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