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15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16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03 09:36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强化市级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兜底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省市民政部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强化市级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兜底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省市民政部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和兜底解忧暖民心活动,摸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现状,补短强弱,规范照料服务工作,压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安全有人关注”,全面提升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排查内容

1.加强对辖区内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无”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

2.排查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是否由本人领取,非本人领取的是否全面签订了资金代管协议,是否将代管资金用于特困人员生活等。

3.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条件是否安全,是否存在缺水、房屋漏水、住房有安全隐患等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排查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4.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与其自理能力是否相符,对已排查发现的不符合实际自理能力的情况,是否及时申请变更。

5.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是否全覆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对照料服务人满意,对不满意的是否及时根据特困人员意愿进行调整,照料服务人是否按照《照料服务人职责》开展照料服务。

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探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了探视探访责任人,责任人是否落实每月至少上门巡访或电话询访1次的要求。

7.排查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情况,是否根据本人意愿做到“应收尽收”,对失能半失能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动员集中供养,对不愿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是否与照料服务人“同吃同住”。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把“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作为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目标要求的具体内容,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合作,细化目标任务,切实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深入排查整治。各镇要逐人逐户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摸清摸实,把问题症结找准找实,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8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县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凡是没抽查到的,均由镇村填写排查表,全覆盖开展排查。

3.明确时限要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8月底前结束,于8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入户排查表、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及统计表报县民政局。

附件:

1.石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户排查表.xls

2.石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排查问题清单.xlsx

3.石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查排查问题整改台账.xlsx

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