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3-0037 公开日期: 2023-06-15 08:58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林业局: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围绕持续壮大富硒有机特色产业,推进富硒食品预制菜首位产业提质扩能,大力发展蚕桑、稻米、畜禽、蔬菜、魔芋、黄花菜、林果等特色农业产业;着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持续推动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主业突出、多元支撑、融合互促”的乡村产业格局;本次下达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28个,总投资2565.1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涉及全县11个镇150个行政村。

二、项目计划

生产基地项目:下达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1785万元。其中生产基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总投资56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8个重点帮扶村,每个村投入70万元培育壮大村集体产业发展,提升发展活力,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种植基地建设项目11个,投资588万元,主要用于各相关镇建设粮油、中药材、蔬菜、林果生产基地。养殖基地建设项目3个,投资137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渔业养殖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1个,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草池湾农旅融合产业发展及环境提升。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下达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个,总投资279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个,投资266万元,主要用于城关镇丝银坝村蔬菜产业园区堤防、堤渠、堰坝等配套设施提升,池河镇五爱村智慧农业园区升级改造,喜河镇档山村高标准茶园灌溉设施建设,后柳镇金齐村烤烟产业园灌溉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个,投资13万元,主要用于喜河镇奎星村杨子明沟基本农田配套设施建设。

产业奖补项目:下达产业奖补项目7个,总投资501.15万元。其中石泉县2023年大豆玉米复合套种奖补项目,投资125万元,主要对全县种植大豆玉米套种的农户进行奖补。石泉县2023年蚕茧、蚕种奖补项目,投资176.15万元,主要对订单生产的蚕茧、蚕种予以补贴。市级农业园区奖补项目3个,投资160万元,主要用于石泉县柏安畜牧现代农业园区购置良种黑猪和养猪相关设备,石泉县湘子寨魔芋现代农业园区购置魔芋种、建设产业路,石泉县罗济辰养殖现代农业园区引进种猪、改造标准化圈舍、购置相关养殖设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补项目2个,投资40万元,用于对中池镇堰坪村、茶里村、筷子铺村、迎丰镇庙梁村每村集体经济奖补资金10万元,扶持各村自主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工作,要组建项目管理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二)强化项目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严禁调整和变更项目。要监督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相关制度。工程建设类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禁违规转包、分包,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移交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长期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三)强化工赈模式,带动群众增收。项目计划表(附件)中备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要利用推广工赈的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建立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及资料模板,及时收集整理工赈相关资料,并定期报送项目调度表册,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竣工报告,均要体现带动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重点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工作,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劳务报酬需通过银行卡发放,要及时登记造册,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相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档案资料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绩效。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来年项目资金下达重要依据。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坚持执行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好“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类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附件:石泉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表.xls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