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关于2023年高考考生建档及档案领取告知书 | ||
索引号 | xzfgzbmsqxjytyhkjj/2023-058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02 09:24 |
内容概述 | 现将《关于2023年高考考生建档及档案领取告知书》公示如下。 |
按照省市考试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现将2023年高考考生建档及档案领取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建立高考纸介档案,纸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高中学籍表、高考体检表、思想品德考核表等,考生本人应妥善保管,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
2.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其纸介档案经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密封后,必须由考生本人凭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领取,到大学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县考试招生工作站不予提供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亲属代办领取高考档案的,代办人需凭考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及代办人身份证等领取。
3.领取时限:2023年8月14日至9月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领取地点: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考试招生工作站考试股(春潮北广场创投中心8楼817办公室)。
5.特别提醒:
高考档案是考生进入大学的必备重要资料,请各考生在入校前务必领取个人档案材料,档案密封后严禁私自拆封!已被大学录取未报到(弃读)考生,请将档案交回就读高中学校教务处或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并办理录取高校电子学籍退档手续,以免影响再次高考。档案非常重要,切勿遗失!
石泉县考试招生工作站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