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3-0121 | 公开日期: | 2023-07-16 09:11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3年8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3年8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7月16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宗地面积(㎡) |
备注 |
1 |
石泉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石泉县曾溪镇高坎村(原左溪乡政府) |
610922 110212GB00002 |
原不动产证书登记面积698.9㎡,新增加40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