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wsjkj/2023-0047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15:25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 ||
内容概述 | 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高德铭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复函
王付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县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60户235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对象33户56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27户179人。
二、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依据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其父母不再生育并不再收养子女的,自父母年满四十九周岁起,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特别扶助的规定,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自四十九周岁起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年满六十周岁的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优先安置在当地公立养老机构生活。对住房困难的,在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农村危房改造方面优先给予安排照顾。
建立健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生活、就业、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办理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建立定期巡访和优先就医制度。
三、我县现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政策情况
为了帮助这部分家庭走出失去子女的心理阴影,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年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帮扶政策及措施,帮助计生特殊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目前我县执行的帮扶政策如下:
一是构建经济保障体系。2016年,陕西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对我省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出新要求,并提出对中央驻陕单位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为计生失独家庭(49-59岁)发放每人每年7080元扶助金,为计生伤残(三级及以上)家庭扶助金(49岁以上)发放每人每年5520元扶助金。政策落实及时率达100%。
二是构建精神关怀体系。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精神状况和心理状态,对每一个家庭建立了街办、社区、镇办联系人制度,镇村(居)社区志愿者要发挥好帮扶作用,尽最大努力帮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她们的“贴心人”。通过开展定期走访、心理辅导、电话联系、家政服务、重大节假日慰问等形式,倾听他们当前的困难和诉求,鼓励他们树立对生活的信心,为他们送温暖、解忧愁,按人均每年1000元的标准,每年开展慰问活动不少于2次,所需资金(市县5:5比例)列入财政预算。为计划生育家庭及成员购买综合保险,为他们提供因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费、重大疾病、疾病住院医疗费。参保人须先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合规医疗费未报销的个人承担部分,按照保险方案给予赔付,减轻计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和防风险能力。
三是构建养老照护体系。每年省卫健委为全省所有49岁以上的特殊家庭购买一份住院护理综合保险,我局也为特殊家庭每年购买了一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做好出险理赔工作。消除了特殊家庭住院就医的后顾之忧。其次是充分发挥卫健部门专业优势,为计生特殊家庭每年安排一次免费查体,在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并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再次是联合民政部门对本人户籍在我县,2016年1月1日后死亡的失独家庭夫妇,凡自愿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按照就地、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安置在当地公立养老机构(各镇敬老院)生活,所需费用按照市政府对五保户养老安置标准每人每年5800元进行补助。对自愿居家养老,且生活有困难、失能半失能的,按照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6000元进行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指定专人(也可采取由失独家庭建议服务对象)定期上门服务,并签订《石泉县失独家庭分散供养对象协议书》。
四是构建特困帮扶体系。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一次性特别救助资金制度:因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特别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给予每户5000元的一次性特别救助;因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妻及其子女突发重大疾病给予患者3000元的一次性特别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
五是构建再生育体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家庭生育子女的,可以免费享受一次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真诚地感谢您,并且请您更多的关心、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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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卫健局老龄健康与人口家庭发展股,6311015。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