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索引号 xzfgzbmsqxgaj/2023-003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公函〔2023〕4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5 17:24
内容概述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A

签发人:王君

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张嗣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行人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城区存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常态化在城区开展了一系列文明交通宣传活动,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语、向过往驾驶员和行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机动车要礼让斑马线”、“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及天桥”等文明交通理念,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要性,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执勤民警在宣传和纠违时,对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车主实施警告及扣分处罚,对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天桥的行人给予警告。不断增强机动车礼让行人意识,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下一步工作中,县交警大队将常态化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学校、社区组建家长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在高峰时段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对接住建部门,加强人行道、防护栏、斑马线、红绿灯等建设,同时责令违法记分教育的驾驶员一律参加文明交通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力度,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6321259

石泉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