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2023-0072 公开日期: 2023-06-05 09:34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珍珠无动力儿童广场是集游乐、运动、益智等功能为一体的儿童运动公园,为切实加强广场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舒适、和谐的运动、健身、休闲环境,依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特制定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珍珠无动力儿童广场管理公告

广大市民:

石泉县珍珠无动力儿童广场是集游乐、运动、益智等功能为一体的儿童运动公园,为切实加强广场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舒适、和谐的运动、健身、休闲环境,依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特制定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广场开放时间为:夏季开放时间6:00-22:00时,冬季开放时间6:30-21:30时,禁止在非开放时间内进入场内活动。

2、入场人员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禁止在场内随地吐痰、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自觉爱护一切设施和公共物品,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3、入场人员需穿软底鞋或运动鞋,禁止穿高跟或带有尖锐鞋底的鞋进入场内;禁止在场内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场内。

4、禁止各类车辆(包括摩托车、共享单车、自行车、滑板车、电动车、婴幼儿车)进入场内。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广场公共空间从事各类商业活动;严禁在广场内摆摊设点、从事游乐娱乐设施经营等,如有违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取缔。

6、禁止在广场内开展露营、野炊、烧烤、祭祀等活动,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场内,如有违反,依法依规处置。

7、严禁翻越、依靠、摇晃、损害广场的沿河护栏,严禁戏水、游泳,如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8、入场人员须严格遵守儿童广场温馨提示,老年人和儿童入场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严格按照运动器材规定规范使用,因不规范使用器材及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凡在广场举办各类公益或公务活动,举办单位提前按程序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等单位报备,批准后方可举行。

10、凡违反以上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不良后果,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对他人造成危害的,依法进行赔偿。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