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3-0053 公开日期: 2023-07-25 09:16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复函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玉安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复函

丁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大坝河片区污水处理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及关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得到持续改善。我县自2015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投运39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基本达到全覆盖,其中有效治理村庄87个,占比54%,有效管控村庄74个,占比46%。印发了《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石泉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长远的工作方案,扎实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但因农村环境治理面广、资金缺乏、宣传不足等原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确还存在很多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我们会认真采纳,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分类治理,就地消纳。根据我县农村村庄布局、不同的地形地貌、人口聚集度和污水规模等因素,坚持先易后难,区分轻重缓急,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或管控,不搞“一刀切”。按照陕西省发布的《农村水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合理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结合农村改厕、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控制和处理后尾水的回收利用,努力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原位消纳,无法实现就地消纳的农村污水,进行建设污水处理站综合治理后达标排放。

二、完善机制,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工作机制,结合现有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情况,加强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选择适宜处理技术和工艺,统筹推进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在县财政资金的保障下,全县已建成的39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均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维,建立了运维考核办法,确保了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

三、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环保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提升村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项目推动,保障治污。大坝河片区已通过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建成了两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是云雾山镇板桥村25吨/天污水处理站和云雾山镇丁家坝村30吨/天污水处理站。今年我局已争取到石泉县珍珠河流域(云雾山镇至饶峰河入河口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资金1400万元,规划设计了银杏坝村20吨/天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管网1481米,计划9月份开工建设。近年来我局积极谋划编制项目,今年6月份编制了《安康市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了大坝河沿河6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启动项目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助推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最后,欢迎您继续关注环保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局将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让汉江的水更清、山更绿、经济发展的更好。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继武:0915-631310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