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2023-0186 公开日期: 2023-06-14 09:11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14日至6月23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公示(第二批)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14日至6月23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石泉县人社局  石泉县北环路东延段4号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6312352    494531985@qq.com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万元) 实施期限
1 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150个村(社区)。 对24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县外省内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3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27.75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2 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150个村(社区)。 对74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省外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5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162.5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3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项目 全县涉及带贫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就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 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与带贫经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给予带贫主体每人2000元进行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20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4 石泉县乡村振兴公益岗位补贴项目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150个村(社区)。 对1000余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公益岗位,月补贴300元至1600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375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