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3-0027 公开日期: 2023-07-06 16:41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切实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三季度, 正值夏季高温主汛期,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交替,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内涝等各类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和旅游也进入旺季,诱发事故风险陡增,是事故高发季节。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中矿山水害、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泄露、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坍塌、涉水溺水等事故易发高发;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活跃,高温季节触电、机械伤害、露天高温作业等事故也随之增多;加之下半年的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任务繁重。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扎实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对属地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马虎、不松懈、突出重点,不漏盲点和薄弱点,抓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抓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水利、自然资源、发改、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文旅广电局、经贸、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卫健、教体科技、交警、消防等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特点强化工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坚决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

(一)全力做好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条具体措施和安康市52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三个年”活动和平安石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石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要聚焦大排档、烧烤店等九小场所,以及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抓好汛期防汛防滑安全。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防办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发布各类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场所部位的检查巡查,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特别是对水库、堤防、矿山、尾矿库、施工工地、危旧房屋、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重要部位以及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结合辖区、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可能存在的汛期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防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滑、抗洪抢险责任,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企事业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中暑急救和自救互救宣传培训,严防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岗位夏季中暑中毒安全事件发生。

(五)全面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我县水系发达、水情复杂,各镇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理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各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和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不断延伸拓展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领域,突出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一)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局牵头,重点整治辖区内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经营者和旅游游船、画舫、快艇及乡镇船舶。坚持取缔达到报废年限船舶、老旧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三无”船舶。整治船员秩序、整治通航秩序,严把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检验关,严防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配合,重点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的安全监管,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全面落实危化品“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管好用好“三客、两危、一隧道”智慧监管平台,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农用车非法载人,严抓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以及托运、装载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落实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完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做好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工作,严防交通运输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

(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流动摊贩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购进验收记录台帐、餐饮餐具清洗保洁、食品原料及成品半成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食品留样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严厉打击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重点查改未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未采用中深孔爆破、存在高陡边坡、排土场堆置超高、排洪沟渠不畅、防汛物资设备不足、未实现在线监测和高处作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尾矿库汛期排洪设施、不按规定封堵排洪竖井、违规向库内排水、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防汛物资储备、应急抢险方案等的检查,完成尾矿库改造的设计并启动改造工作,完成除险加固,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重点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以及电缆井火灾防控、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防范因夏季用电高峰引发的电器火灾。

(六)工业商贸专项整治。由县经贸局牵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开区)配合,重点检查工矿商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岗人员持证、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氯制冷等高危场所辨识、管控和作业审批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排查督促整治企业安全问题隐患,提升本质安全工作水平。

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做好汛期等关键节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