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3-3541 | 公开日期: | 2023-06-26 08:39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30号)相关要求,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定于6月27日至6月30日对我县境内劳务派遣、职业中介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按照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30号)相关要求,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定于6月27日至6月30日对我县境内劳务派遣、职业中介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定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定向检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较多的用工单位。
二、检查对象
1. 陕西康瑞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 陕西凯盛智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 陕西国正秦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 石泉捷诚万康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石泉县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
6. 石泉中学
三、执法人员信息
本次通过监管平台从县人社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信息如下:
王曙光 行政执法(劳动监察)证号:26-Z09153
赵 娟 行政执法(劳动监察)证号:26-Z09160
何 英 行政执法证号:27090413007
马 超 行政执法证号:27090430007
四、检查事项
本次检查事项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用人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未依法备案;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注销未办理登记;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或含有歧视性的招聘信息;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取押金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等费用,不依法退还中介费;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就业歧视或在用工过程中实施性别歧视的;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以及由此衍生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信息现予以公示,请各检查对象合理安排时间,保持通讯正常,配合执法检查小组正常开展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对象如果发现执法检查人员存在故意妨碍用人用工单位正常经营,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等不正当行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