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3-06-21 16:06作者:徐冬梅源自:县财政局

为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发挥作用,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围绕提高村干部待遇,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方面加强资金保障,为村(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村级办公经费。按照社区8万元,1500人以上的大村2.5万元/村、1500人以下的小村2万元/村的标准,全力保障村(社区)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等正常运转和服务群众所需开支。

二是建立在职干部待遇增长保障机制。在2015年大幅提高村干部误工补贴的基础上,建立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自2017年以来先后4次提高村干部补贴保障标准,同时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保障机制,对全县164个村(社区)在职在岗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和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养老保险按标准进行补贴,逐年增加保障经费,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健全离任村干部补贴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任职1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文书,按标准保障生活补贴发放,树立关心关爱离任村干部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