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lhz/2023-002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两政发〔2023〕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15 08:53 |
内容概述 | 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持续改善镇域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县治霾办《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治霾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两河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持续改善镇域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县治霾办《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治霾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两河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执行中省市县关于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统一部署,坚决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要求,以夏秋季油菜、水稻、玉米等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为重点,认真执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网格管理、执法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全镇“不冒黑烟、不见黑斑”,不出现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现象,全镇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秸秆垃圾杂草焚烧工作主要集中在夏收与秋收两个时段(5
月1日至7月31日,9月1日至11月30日),分二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1 0日至5月20日 ) 。召开全镇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工作会,安排部署禁烧工作;各村(社区)制定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村(社区)与组、农户逐级签订禁烧责任告知书,并将与农户签订责任告知书上报镇环保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镇环保所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夯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 20日至11月30日 )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将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要设立监督员,落实日常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焚烧秸秆行为。各相关站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秸秆焚烧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巡查检查、指导利用、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做到细致谋划、多措并举,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夯实责任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现场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秸秆禁烧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和劝阻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达到白天不见烟、晚上不见火(点)。
(三)深入宣传引导。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禁烧的政策要求和相关处罚规定,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
(四)加强巡查监管。各村(社区)委会安排网格员加大排查力度,组织人员不间断开展巡查,成立巡查队伍,重点时段每天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并填写好巡查记录,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若有火点出现,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月一主题”交叉督查内容,在省、市、县各级巡查暗访中被通报冒烟火点的,相应一次扣减所辖村(社区)环境保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3分、2分、1分。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移交镇纪委问责处理。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