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石泉县两河镇委员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会关于印发《两河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lhz/2023-002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6 08:51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美化乡村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中共石泉县两河镇委员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会关于印发《两河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两河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石泉县两河镇委员会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两河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美化乡村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重点领域,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思路,全面排查整治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超标准墓等突出问题,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内容

本次集中整治区域以国道、省道、县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以及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水源保护地可视范围为重点,对整治范围内硬化大墓、“活人墓”、超标准墓等违规违建墓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使可以迁移的违规违建坟墓迁移至殡葬服务设施等合法区域,可以整改的按照标准化要求及时整改,暂时不能迁移与整改的利用绿化美化等方式进行合理化处理,治理后的墓碑以卧碑为主,为黑灰色、长宽不超过80厘米、厚度不超过10厘米,实现整治区域内旧坟头全部取消、新坟头不再出现、墓葬区域绿化美化,并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对2018年集中整治以后新增违规墓地,坚决予以拆除。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各村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唐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1)。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四、实施步骤

按照“杜绝增量、消减存量、销号管理、限期完成”要求,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阶段(2023年4月12日—5月20日)。各村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对“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内的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和“活人墓”等违规坟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制定限期整改方案、挂牌整治,并将排查摸底情况分别于4月18日、5月15日前报送镇民政所。

(二)整治阶段(2023年5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

对排查出的违规违建坟墓,要按照“一迁、二改、三植绿”的方法进行集中整治。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政策落实、措施到位。积极开展绿色生态文明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三)巩固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10日)。各村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并向镇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在巩固整治成效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殡葬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改进治理方式,推进移风易俗,坚决消除存量、遏制新增,做到常抓不懈、标本兼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分类处置。要把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内硬化大墓、活人墓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对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018年专项摸排后仍顶风违建墓地的情况,形成有力震慑效应和教育警示作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仍出现乱建坟墓的,民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协作配合。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多个部门。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整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干扰阻碍专项整治工作、违规建造或翻新豪华大墓和其他违反殡改政策行为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镇党政办要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营造加快殡葬改革的舆论氛围;镇民政所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指导协调,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坟墓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加强对耕地内乱埋乱葬行为的治理工作;镇农综站负责将坟墓整治纳入人居环境整治范围;镇林业站负责对林地内乱埋乱葬的坟墓进行整治,做好坟墓整治区域的绿化工作;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整治的环境保障工作;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保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整治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大对墓碑制作点的监管力度。各村负责本辖区的违规坟墓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注重方式方法。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不准对群众颐指气使,不准简单粗暴、蛮干硬推,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要坚持文明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查问责。镇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和统筹协调,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适时跟踪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在检查评估阶段发现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限期再整改,促进排查整治工作均衡开展,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实现。要坚持短期治标和长期治本相结合,认真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并固化为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