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3-0060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3〕168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13 17:40
内容概述 你局《关于城区规范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石住建字〔2023〕102号)收悉,按照县政府要求,为提高公共停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规划停车位实行机动车辆停车计时收费,经相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石泉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城区规范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石住建字〔2023〕102号)收悉,按照县政府要求,为提高公共停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规划停车位实行机动车辆停车计时收费,经相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石泉城区部分道路规划停车位收费范围

详见《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规划明细表》。

二、收费时段

早8:00至晚20:00。

三、收费标准

1.停车时间2小时内(含)收费2元/车·次。

2.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车·次,依次累计,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

四、对等候停车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临时停车不收费;执行公务的军队、公安、消防、武警、急救、抢险、残疾人使用的代步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执法、市政工程车辆、城区垃圾清运车辆等需要临时停靠的,免交临时停车费。

五、本停车费为停车泊位占用费,不提供安保等停车服务;本停车费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将根据试行情况和国家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六、你局要督促执收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予以公示,执收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实施临时停车收费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1日

石泉县城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规划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位置/起点、终点 权属所有人 是否有权属证 数量 备注
1 滨江大道 滨江大道具备停放条件的 县公产中心 8 大巴车位
2 北环路 北环路全段(含法院路段28个) 县公产中心 446
3 杨柳路 杨柳路全段、(含杨柳体育场东侧和原工业园区管委会西侧56个、杨柳风情园40个) 县公产中心 558
4 江南片区 南滨大道东段、南滨大道西段、长安大道、江南路、永安路、平安路全段 县公产中心 261
5 明珠路 明珠路全段 县公产中心 33
6 创投路 创投东路 创投西路 县公产中心 34
7 广场北路 广场北路 至北环路 县公产中心 12 大巴车位
8 春潮路 金江龙庭1号楼 金江龙庭5号楼 县公产中心 41
9 安家沟路 北环路 东阳新村 县公产中心 20
10 珍珠东路 珍珠河桥 迎石路 县公产中心 62
11 城西快速干道 草莓市场 城关镇人民政府 县公产中心 425
停车位小计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