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严格法定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进行审前调查评估,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为决定机关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顺利实施社区矫正奠定基础。
第一步,统一接受委托。由县社区矫正中心统一接收委托,明确专人审核调查评估相关资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指派专人会同司法所或委托司法所进行调查评估,确保调查评估及时有效,规范有序。
第二步,注重实地调查。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单位、家庭,通过走访、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展开全面深入调查核实,查明被调查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及行为后果,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单位、被害方的意见建议,确保调查内容客观真实,为调查评估提供依据。
第三步,及时研判评估。调查结束后及时进行讨论研判,实行谁评估谁负责,由调查人员对调查评估过程、内容进行汇报,提出具体意见,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或较大影响案件的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指导提出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1至5月,石泉县司法局共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委托调查评估27份,出具评估意见书27份,均被委托机关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