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qtjgsqxcscjzhbbgs-GK-2023-0007 发布日期: 2023-04-17 14:42
来源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创建成果,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迎接“五一”长假旅游高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创建成果,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迎接“五一”长假旅游高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安排及重点
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从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用10天左右时间对县城及各镇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区、村庄、道路沿线、河道沿线,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三小”“四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卫生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
二、整治标准
按照陈年堆积物一律清理、杂物一律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清理、有碍观瞻的一律清理、产生异味的一律清理的整治要求,达到“四净八无”(地面净、墙体净、绿地净、河道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积水、无碎石、无纸屑、无果皮、无废品、无烟头)标准。
三、整治任务
(一)共性任务
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群众对本单位院落、食堂、厕所、办公室、楼梯道、绿化带、外墙体等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责任,完善“三防”设施,加大消杀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对单位绿化带、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对包抓网格区人行道、路沿石下、护栏下、树池下、绿化带内、墙角边等区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推动“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各镇对照标准和要求,负责对集镇街面街巷、居民区,单位院落、村庄、道路沿线、河道沿线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彻底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对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加大消杀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制订并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楼长制,落实居民楼环境卫生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路长制等制度规范,及时组织河长、路长对辖区河道、村道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并实施常态化监管。
(二)个性任务
城关镇负责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含楼梯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绿化带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野广告等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垃圾桶、健身设施、休闲座椅等公共设施进行擦洗和维修更换;组织动员网格区单位和社区(村)对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
县住建局负责对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含楼梯道)、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城区公交车站、建筑工地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绿化带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野广告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垃圾桶、健身设施、休闲座椅、路灯、窨井盖、道路标识牌等设施进行擦洗和维修更换;对绿化带、绿植进行修剪、补植;对城区路面、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对城区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垃圾桶等进行彻底清洁;依法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门头匾牌等进行全面规范;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
县卫健局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小旅馆等“四小”行业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加强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力度,立即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农贸市场、餐饮熟食店等管理服务对象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等落实情况进行大检查,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边、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接待经营场所、旅游公厕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对全县旅游标识牌进行全面排查、清洁或维护更新。
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厕所、绿化带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加大消杀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交通局负责对管理的道路及其沿线(含排水沟、绿化带)、汽修店铺、汽车站、火车站、通镇公交车站的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公路段负责对国道沿线(含排水沟、绿化带)、国道服务区(含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水利局负责进一步压实河长制责任,组织动员全县河长对河道沿线、饮用水水源区环境卫生进行地毯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屠宰场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公安局负责对城区养宠物犬、流浪犬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携带犬只出户规范配系犬绳,不乱排粪便,妥善控制和安置流浪犬,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
县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对城区和各集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礼让行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县经贸局负责对商场超市、废品回收站、工矿企业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经开区负责组织对经开区的公共区域、企业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督促经开区各企业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和迎接“五一”长假旅游高峰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强化统筹安排,细化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责任,紧盯节点倒排工期,有计划、有步骤、无死角的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迎接“五一”长假旅游高峰。
(二)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牢爱国卫生运动全民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对照标准和任务,充分利用会议和网络媒体、公益广告、橱窗板报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三)建立常态机制,实现常治长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常态化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实现社会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发展的目标。
(四)强化督查问效,压紧压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26日12:00时前将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915--6320251。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将把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国卫巩固提升工作督查检查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查检查,将落实情况汇总后报县城市创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对组织不力、整治不实、成效不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石泉县城市创建工作效能督查办法》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