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3-0022 公开日期: 2023-05-30 11:0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豇豆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3〕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县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豇豆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3〕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县豇豆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以豇豆种植基地、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重点,及以出售为目的的散户,监测覆盖全县所有镇。

二、监测安排

(一)例行监测。监测数量不低于26个,确保“有种必检”“上市必检”,具体监测要求参照《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3〕41号)执行。

(二)监督抽查。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抽查20批次以上。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是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风险监测的必检品种,各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辖区豇豆种植生产实际,做好全县豇豆专项监测工作,确保我县年度豇豆攻坚治理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培训。农技干部要深入生产一线,在豇豆种植过程中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生产标准操作,加强豇豆用药安全宣传,严禁使用限禁农药,引导种植户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确保上市豇豆质量安全。

(三)加强监管。要充分发挥监管员、协管员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豇豆种植动态,建立豇豆种植监管名录,坚持上市前检测,实行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四)强化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监测不合格产品,要第一时间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检打联动、联合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从源头上确保我县豇豆产品消费安全。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