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hlz/2023-001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后政发〔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9 15:22
内容概述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后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委会,驻镇单位: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后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后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石泉县《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企业、危险化学品、燃(煤)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社区工厂、医疗卫生、民爆、电力、校园等其他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建设“六美”后柳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压的更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风险隐患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

2.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夯实监管责任,严格开展执法

属地安全管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驻镇单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加强宣传。对本行业领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进行梳理,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要灵活工作方式,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建立追责机制,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追责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三)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及帮扶监督检查(2023年5月中旬至8月底)。执法单位、企业要持续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通过监督检查等,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

(二)部门执法(2023年9月份)。有关执法部门要制定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持续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三)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村各驻镇单位、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形成典型示范作用。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三个年活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各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联合驻镇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压实分管领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镇安全生产相关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问效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建立责任追责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四不放过”,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