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3-2675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2023〕第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09 09:05
内容概述 因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迎丰镇梧桐寺村,云雾山镇水田坪村、云阳村、双河村,2个镇4个村集体土地。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石泉县迎丰镇至石泉公路改建工程(迎丰至双河口段)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迎丰镇梧桐寺村,云雾山镇水田坪村、云阳村、双河村,2个镇4个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项目起点位于迎丰镇关池路,路线自东向西沿现有旧路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升级改建,途径梧桐寺村、水田坪村、云阳村、双河村,终点位于云雾山镇迎石公路双河口桥,路线总长24.227公里。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32.0954公顷,收回国有土地0.3492公顷(其中:迎丰镇梧桐寺村集体土地11.7323公顷、国有土地0.0338公顷;云雾山镇水田坪村集体土地8.6664公顷、国有土地0.0495公顷,云阳村集体土地4.7248公顷、国有土地0.0524公顷,双河村集体土地6.9719公顷、国有土地0.2135公顷)。拟征收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用地图(含变更设计)内新增未征收(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及面积等以实际调查为准。

二、征地目的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专项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分别由迎丰镇、云雾山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信息。请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分别向迎丰镇、云雾山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拟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石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及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被征收土地的村、组集体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P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