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3-2633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10:23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喜河镇 |
一、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二)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六)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负责人
喜河镇党委书记 李光梓
喜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鲁飞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 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的日常事务;负责统战宗教、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妇联、科协、青年、科协等群团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目标考核、机关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主 任:李 康 联系电话:0915-677209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主席团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承办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黄 敏 联系电话:0915-677209
(三)党建办
职 责:负责落实好县委安排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远程教育、村级班子建设、基层先进典型的宣传等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等工作。
负责人:张 旭 联系电话:0915-6771312
(四)纪委办
职责: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教育、干部作风监督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负责纪委及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监委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副书记:谢雨锋 联系电话:0915-6771136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职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牵头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负责做好镇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工作,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并传达有关指示要求;负责报送镇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及总结汇报等工作;负责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调研和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周行欣 联系电话:0915-6771072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
职 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工作,负责各项农业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报告;承担抗旱减灾和气象服务、科协科技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农业、林业、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站 长:刘阳伍 联系电话:0915-6771028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
职 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依法行政、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等工作;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联合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好书记民情“三本账”。
主 任:张嗣松 联系电话:0915-6771880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 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兜底保障、福利救助、农村合疗、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红十字会、老龄委、老促会、残联、慈善等工作。
主 任:冉 涛 联系电话:0915-6771215
(九)环保所/安监办/禁捕办
职 责:负责全镇村道路养护监管工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抓好我镇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
环保所所长/安监办主任:杨 宇 联系电话:0915-6771719
禁捕办主任:唐 毅 联系电话:0915-6771719
(十)财政所
职 责: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镇政府年度预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等工作。
所 长:方 乔 联系电话:0915—6771060
(十一)审计所
职 责: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运营、财务收支审计;负责村(社区)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审计;负责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本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情况审计;负责村(社区)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各类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负责村(社区)及其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县审计局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 长:杨 晨 联系电话:0915—6771209
(十二)便民服务大厅
职 责: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窗口服务工作,主要承担本级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便民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承办对上衔接等相关事宜。承担社会事务办公室的相关业务工作。
主 任:李雪梅 联系电话:0915-6771102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站 长:张崇龙 联系电话:0915-6771209
(十四)项目办/国土所
负责移民搬迁、村(居)民建房、镇村公共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等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防汛防滑等工作、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所 长:杨 特 联系电话:0915-6771159
(十五)文化站
承担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等工作。
站 长:王禄魏 联系电话:0915-67712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5-67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