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wsz/2023-001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5 14:37
内容概述 为了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云雾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云雾山镇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协调,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指挥长、镇长为副指挥长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包括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财政所、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分队等,另设立灾民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治安维护组三个工作小组,其职责分工如下:

1、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协调各种救灾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灾情组织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指挥部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程贤军(镇党委书记)    电话:13891529118

副总指挥:兰周周(镇长)         电话:13891565760

成   员:汪兆辉(镇党委副书记) 电话:18009157654

杨  敏(镇纪委书记)   电话:15091452530

邹 涛(组织委员)    电话18691513534

徐  进(副镇长)       电话:13772235306

高安秀(镇统战委员)   电话:15991158338

谭 宇(镇武装部部长)  电话:18191596540

林  晨(副镇长)       电话:15319863199  

张 泉(扶贫办专职主任)电话:15929002618

张 萱(镇财政所所长)  电话:13891570581

刘 侃(云雾山派出所所长)电话:18700530353

李 村(卫生院院长)   电话:18729857810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同志(13992513208)、张增同志(15594526337)、负责具体办公。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县、镇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指令和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日常事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方案和对策建议,督促监测人和责任人落实防治措施,督促防灾“两卡”的发放,及时传达临灾预警信息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上报,做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3、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三个工作小组职责:灾民安置组由镇民政所负责,主要职责为及时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灾情调查和损失评估;财物保障组由镇财政所负责,主要职责为向上申请救灾经费及筹集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工作;治安维护组由镇综治办负责,主要职责是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不法行为,调处矛盾纠纷。

二、抢险救援人员

1、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处于待命期,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迅速投入抢险救灾、转移疏散受威胁的居民及财产等救助工作。

2、各村成立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不得少于10人的抗洪抢险应急分队,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

3、防灾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镇防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防灾工作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逐级逐单位签订防灾工作责任书,切实抓好防灾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1、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除做好三级预警的各项工作外,及时启动镇、村两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及时启动镇、村两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的时限

1、速报制度

各村、各单位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2、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当辖区内发生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镇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镇救灾应急指挥部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的群众适时回迁。

五、保障措施

1、救灾队伍保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抢险救灾分队应针对地质灾害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2、救灾资金及物资保障。根据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同时,认真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

3、宣传与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救灾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4、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相关责任,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5、预案管理与更新。各村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村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最长更新期为5年。

6、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村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要求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