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3-002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3〕2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2 12:00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迎丰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迎丰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石泉建设,巩固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确保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校安委办《2023年夏季石泉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3〕2号)及相关会议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平安校园为主线,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镇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师生平安,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井然。

二、主要工作

各单位依法依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现着重明确如下职责与分工,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加强迎丰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校(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监督、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和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环境设施设备使用。

3.负责对校园及周边在建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地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清理学校周边堆放物,严格监管周边违法建设。

4.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灾害事故的演练和消防演习。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

1.统筹、协调、指导全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强化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加强反邪教、防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宣传。

4.对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上访重点人员持续开展滚动摸排,逐一建档,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将经历投资失败、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和重大家庭变故等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加强联系走访和疏导劝解。

(三)社会保障服务站

1.加强对校园春冬季传染病、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校园内出现的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联系卫生院、教体局采取措施。

2.加强对校园内教学、生活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监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安全、卫生室(保健室)操作规范的监管。

3.落实重点学生关心关爱机制,建立“一生一策一档一专班”走访联系台账,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关爱机制落实到位。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1.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士壤、水体环境安全的监管,强化校园周边工厂、企业、作坊等场所的涉及环保的检查监管。

2.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校园及周边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对江河、湖库、渠道、堰塘、涝池等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建立涉水管理台账,做到有警示标识标志、有安全防护和救生设施、有日常巡查看护、有应急救援方案。

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因采砂形成的危险水域。

(五)民政所、未成年保护工作站等站办所

1.民政所要督导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建立与留守儿童父母联系机制,进一步夯实监护人监护责任,重点把控周末和节假日(包含寒暑假)等校外时段,杜绝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把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监护人在节假日期间落实防溺水监管工作,确保无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要加大家庭教育中的安全教育工作比重,督促家长落实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监护责任。

(六)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加强对校园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加强对校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3.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活动,开展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商店、小餐饮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产品不合格学生用品、儿童玩具行为。

4.加强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摊点,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5.配合派出所、社保站、应急办等相关站办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宾馆、KTV等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容留未成年人留宿和有偿陪侍,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等。

(七)迎丰镇派出所

1.将学校、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指导,落实警校共建机制和民警包校制度,定期到校(园)指导安全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校园周边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进行基础摸排和安全检查。

2.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护学岗”等巡逻防护勤务,维护好“高峰时段”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3.指导校(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督促校园完善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校园警务室工作督查,检查指导校园保安履职能力,严禁配置超龄保安。

4.落实重点学生“一生一策一档一专班”工作机制,对品行恶劣、屡教不改的问题突出学生强化教育和惩戒措施。

5.针对未成年人失管情况向其监护人下发家庭教育令,督促未成年被告人父母积极履行监护责任,承担起对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6.加大对侵害在校学生不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对教体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彻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校涉生的违法行为;定期对宾馆、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社会涉校劣迹人员管控和打击力度,惩处教唆和引诱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涉校劣迹人员。

7.会同有关站办所和村(社区),建立涉校矛盾纷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动态排查、推动化解、提前处置的各项工作措施。

8.加强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处理力度,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监管。

9.督促、检查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常态机制。

(八)九年制学校、幼儿园

1.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

3.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要求安全防卫器械器材配备到位,做到每个在岗人员一套装备。

4.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范食源性疾病发生。

5.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建设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

6.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严防发生火灾。

7.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8.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9.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在校教职工、学生、幼儿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特别是在夏季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工作。

10.对在校(园)教职工及其他在校(园)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

11.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对重点学生信息动态更新并共享给相关部门,落实“一生一策一档一专班”工作机制。

12.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相关站办所的其他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九)各村(社区)

1.各村(社区)设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和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2.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针对重点学生落实“一生一策一档一专班”工作机制,建立关爱帮扶台账。

3.推动防溺水工作落实,充分利用微信群、农民夜校、院坝会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对危险水域采取围栏、巡河都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在重点水域放置救生衣、竹竿、救生圈等救援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各职能站办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共同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强协作,长效管理。各站办所、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为基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不断探索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努力构筑立体化安全防范体系。要加强信息沟通,提升协作能力,构筑联防联控的安全网。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各站办所、相关单位要定期深入学校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校(园)认真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