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乡村振兴局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主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政治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先后组织召开“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会”。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部署上来,统一到专项整治要求上来。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具体举措,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推进巩固衔接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的关键措施,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高度团结,行动上高度一致。
责任上始终保持砥砺担当,制定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肩负起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各镇、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三五三”工作法,亲自谋划、亲自抓办、亲自验收,确保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同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信息,科学统筹调度。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作风上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发现和督查交办的纪律作风、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推动问题彻底解决。坚持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带着问题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立查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持续整改、跟踪问效;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处置。通过县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数据比对、汇总研判等措施,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