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3-0014 公开日期: 2023-02-17 10:53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围绕持续壮大富硒食品预制菜、蚕桑、畜禽、蔬菜、魔芋等主导产业,推动黄花菜、稻米、林果等特色产业突破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推动形成“主业突出、多元支撑、融合互促”的乡村产业格局;本次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28个,总投资5032.0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4932.09万元,整合资金100万元,涉及全县11个镇150个行政村。

二、项目计划

生产基地项目:下达石泉县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个,总投资2578万元。其中种植基地建设项目10个,投资400万元,主要用于预制菜首位产业提质扩能,建设原料供应基地,配套建设烘干房、仓储用房等小型基础设施,购置设施设备及农用机械等,充足保障预制菜产业原材料供应。蚕桑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5个,投资678万元,主要用于扩大蚕桑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率及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4个,投资150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奔风荡沿江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草池湾农旅融合产业发展、配套乡村生态旅游基础设施。

产业服务支撑项目:下达产业服务支撑项目4个,总投资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业技术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为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撑。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下达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个,总投资540万元。主要用于对发展产业或经营性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贴息补助,惠农减负激发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工流通项目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下达石泉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项目1个,总投资7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创建“石泉食美”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注册“石泉食美”商标,解决石泉农特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推动产业增效,带动农户增收。

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下达云雾山镇官田村果蔬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个,总投资6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完善官田村果蔬产业园土地治理、排水灌溉、产业道路及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综合提高园区生产能力。

产业奖补项目:下达2023年石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1个,总投资1379.0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对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预制菜和蚕桑产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性、发展产业贷款贴息、长效产业管护提升、撂荒地发展产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品牌培育及产品营销,监测户发展产业等方面给予奖补扶持和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建实“村集体经济+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奖补资金撬动,持续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确保农业产业提质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工作,要组建项目管理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二)强化项目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严禁调整和变更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类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移交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长期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三)强化工赈模式,带动群众增收。项目计划表(附件)中备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要利用推广工赈的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建立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及资料模板,及时收集整理工赈相关资料,并定期报送项目调度表册,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竣工报告,均要体现带动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重点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工作,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劳务报酬需通过银行卡发放,要及时登记造册,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相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档案资料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绩效。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来年项目资金下达重要依据。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坚持执行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好“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类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附件:石泉县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表.xls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