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77 发布日期: 2023-04-04 09:31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随着社会老龄化日趋严峻和农村外出劳动大军的日益增长,我县农村、城镇独居孤寡老人越来越多,由于经常蜗居在家,精神生活极度匮乏,出现了许多生理和心理疾病,这不仅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关于切实关心独居孤寡老人的建议(第17号)

提案人:陈祯

提案内容:

随着社会老龄化日趋严峻和农村外出劳动大军的日益增长,我县农村、城镇独居孤寡老人越来越多,由于经常蜗居在家,精神生活极度匮乏,出现了许多生理和心理疾病,这不仅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当前独居孤寡老人的现状

1.物质、精神双空虚。独居孤寡老人不仅缺乏来自子女的经济资助、生活照料,闭门不出或生病不医,陷入精神空虚、心理障碍的泥沼。

2.安全保护措施不足。独居孤寡老人一旦生病或发生意外,很难及时救助;有些老人因突发意外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导致身体的伤残甚至死亡,有的即便去世一段时间可能也没人知道。

3.自理能力有限。独居老人虽然大部分还有自理能力,扫扫地擦擦桌子这种轻活老人们还可以自己完成,可是爬上爬下的体力活,老人们已无能为力了。

4.亟待社会关爱。独居孤寡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独居时间的延长,身体、心理、精神的患病率上升,健康状况,越来越需要社会关注并提供帮助。

对策建议:

1.全方位摸底调查。由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摸底调查独居老人基本信息,分类建立档案掌握老人们的生活情况及健康状况。建立60岁以上独居孤寡老人数据库,设立安全等级,按照等级高低,制定入户照料、探访频次。通过对社区独居老人健康状况的调查掌握,有针对的制定护理措施,提供人文关怀,以确保独居孤寡老人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管。

2.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1)老龄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涉老服务项目,发挥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全方位的为老年人开展活动。

(2)发挥基层社会组织作用,通过企业捐赠、动员家乡成功人士回报家乡,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

(3)社区招募志愿者或是邻居一对一进行结对援助,定期与独居老人沟通交流。针对农村老人们多开展身心保健方面的培训, 同时开展一些户外活动,外出郊游、垂钓等休闲活动,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开放乐观的生活态度。

(4)对特殊困难的独居孤寡老年人,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实行“一对一”政府购买服务和照料制度并定期对服务的质量和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估。

3.完善特殊智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议划拨专项经费,逐步为60岁以上独居孤寡老人们安装应急铃或者联接社区服务中心的紧急求助呼叫器,老人只需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及时获得邻居或社区服务人员的救助。针对卧床、行动不便、疾病独居老人,有针对性的配备急救药品的“贴心小药箱”,放在家中显眼的位置发挥关键作用。

4.建立应急机制。独居孤寡老人在遇到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危及生命安全财产损失等情况时,社区(村、居)干部第一时间要做出反应,迅速妥善地应急处理,同时大力宣传和发动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把老年人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进行转嫁。此外,还要向孤独老人宣传各种自我保护的常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增强孤独老人的防患意识和抵御外部干扰的能力。

5.建立关爱长效机制。绝大多数独居孤寡老人需要心理慰藉和家居养老服务。一是建立社区独居孤寡老年人的包干负责、联络关照制度。专人管理并详细记录探访情况,生活,身体,安全,精神等,甚至包括子女探访的频率记录;二是社区应该大力发展公益组织定期拜访独居孤寡老人,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互动;三是推广全科医生志愿者定期入户关爱独居孤寡老人,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讲解医学知识,尤其是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免费咨询和检查,切实提高这些老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