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3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95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7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04 10:26
内容概述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发改成本〔2023〕137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3年1月共有45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35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3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安发改成本〔2023〕137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3年1月共有45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35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8日

石泉县2023年度一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汇总表(去低保)
序 号 乡 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人) 补助金额(元) 备 注
1 城关镇 15 450
2 饶峰镇 4 120
3 两河镇 2 60
4 池河镇 6 180
5 中池镇 2 60
6 迎丰镇 2 60
7 后柳镇 1 30
8 喜河镇 5 150
9 熨斗镇 3 90
10 云雾山镇 3 90
11 曾溪镇 2 60
合计 45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