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绩效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8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4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3-03 13:53
内容概述 为强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监督管理,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杜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可能出现的对象认定不精准、审核确认不及时、困难群众不满意等现象,确保审核确认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经局党组研究,特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绩效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强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监督管理,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杜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可能出现的对象认定不精准、审核确认不及时、困难群众不满意等现象,确保审核确认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经局党组研究,特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管理目标

通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绩效管理,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二、绩效管理内容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三部分,通过调取动态监控系统数据、电话抽查、查阅资料及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镇审核确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管,发现问题通报提醒、立行立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一)事前监管。指在镇级审核确认之前,在申请受理环节中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1.领导机制。重点监督检查各镇是否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纳入政府的重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常态化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能否及时研究解决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重点难点问题。

2.政策宣传。重点监督检查各镇是否加大基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能及时参加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织的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最新的社会救助政策,并能指导各村熟悉政策,并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3.工作流程。根据县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22〕38号)要求,按审核确认“三环节八步骤”流程和18项档案目录,规范填写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套表,并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由局业务人员加强审核,对资料不齐全、审核程序逻辑不符等问题的,将不予通过并退回重新认定。

4.信息核对。各镇在收到申请救助的各类资料后,要及时向县民政局上报《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委托书》,县民政局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及时对申请救助的家庭成员进行信息核对,对各镇要求的存款、住房、车辆等无法共享的数据实行手动核对,做到“逢进必核、应核尽核”,严把纳入关。

(二)事中监管。指在镇级审核确认过程中,在入户调查、初审、确认、公示等环节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1.入户调查。充分发挥镇、村应急响应服务队的积极作用,各镇可抽调人员交叉入户调查,对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对象,通过入户调查,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地调查申请救助家庭情况,并收集好调查取证的相关资料,确保调查工作有理有据。

2.备案抽查。县民政局收到各镇的审核确认书后,按季度对新增救助对象实行30%的入户抽查,督促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村级的协助责任;同时,对凡是近亲属备案的家庭,县民政局做到100%入户调查,确保救助的精准性。

3.联审联批。各镇要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健全联审联批制度,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各职能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通过集体评审、共同参与、相互监督,对前期的核查资料、办理流程进行全面审核全过程监督,集体提出审核确认意见,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4.公示公开。初审通过后,各镇要及时将《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初审公示》反馈到申请家庭所在村进行为期7天的短期公示,凡是有异议的,各村要及时反馈,并报民政局备案,接受群众监督。凡是有异议的均要召开村民评议会进行研判,符合政策条件的报镇初审。

(三)事后监管。指在镇级审核确认后,在审核备案、长期公示、民意信访处置等环节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1.审核备案。由镇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逐户研讨审批,凡是有争议的报县民政局入户调查后判定是否予以认定。审核确认后的档案资料,报县民政局审阅,凡是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或纳入程序不合理的,均予以退回重审。

2.长期公示。各镇将新增对象《审核确认通知书》反馈至相关村,并由村将新纳入的对象在民政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月保障金发放台账在去标识化处理后,要及时在县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镇村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3.比对排查。县民政局定期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残联等部门进行比对,凡是发现分类施保、死亡等信息有误的,及时反馈到镇予以变更,同时按月在救助系统、核对系统提交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若因变更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4.舆情处置。结合石泉县“书记民情三本账”机制,各镇要及时处置舆情信访问题,对单独登记备案的,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对象,县民政局做到100%入户调查,必要时会同县纪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切实将舆情解决处置到位。

三、结果运用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的绩效工作纳入县对镇的巩固衔接年度考核,对领导机制不健全、工作程序不到位、资料不齐全、纳入不精准、群众上访等问题,县民政局将予以扣分;对工作积极主动、探索创新,经验模式得到省市县认可推广的,将予以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镇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领导机制,夯实工作职责,强化政策学习,以严的态度严的作风推进社会救助绩效管理。

(二)问题导向,及时跟进。各镇要及时总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好销号管理。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各镇要将社会救助工作抓在日常,学在经常,严格各类救助的程序,切实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因审核不严、信息不实、错保漏保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附:石泉社会救助工作监管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