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3-0041 公开日期: 2023-04-04 07:46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脱贫攻坚期间,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全面改善。但因设施老化、管护不力和“8.22”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并不断积累的问题日益增多。

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建议(第23号)

提案人:张昌斌

内 容:

脱贫攻坚期间,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全面改善。但因设施老化、管护不力和“8.22”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并不断积累的问题日益增多。“8.22”洪灾后,由于缺乏项目资金,部分损毁的灌溉设施没有及时恢复;极少数人饮灌溉工程由于长期干旱和重大工程影响,导致水源干涸,出现季节性或永久性缺水问题;个别水利设施质量不达标,出现主体设施裂缝、渗漏、塌陷、毁弃等问题;个别水塔建在高地,需从河道抽水,由于运营成本较大,管理主体缺失,出现了资产闲置、设施荒废现象等。

对策建议:

一、全面排查设施现状。按照区域分布、功能类型、运行现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理清人饮工程、灌溉工程、净化工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工程运行不正常、群众饮水不正常、工程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健全、夯实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现有的正在运行的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二、及时修缮保障运行。对全县农村水利设施,开展一次“工程质量回头望”,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水利设施质量不达标的,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整改、补救措施;水源不稳、供水不足情况的,及时更新、增补取水点;基础设施老化、发生损毁的,及时更新、修复相关设施;出现新的供水需求的,及时争取项目,保障供给。

三、破解难题强化管理。 制定长远稳健的管护机制,实施分类管护,有效管护。对运营成本高的如需要分级抽水的水塔,由政府适当予以补助、群众承担一部分的方式,做好运营和管护工作,确保国家的投资不浪费、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督导镇村两级切实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运营保障措施和相关制度,切实解决农村水利设施有人建修无人管理、有人使用无人管护或有人使用没人买单、有人管护没钱维护等建而不用、用而不管、管而无力的突出问题,确保所建水利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社会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