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醒
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2023-023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03 11:43
内容概述 关于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醒

关于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石泉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温馨提醒:

一、知悉政策变化

2021年12月31日,石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共计3所,其中一所已注销,一所正在注销,还有一所目前尚未招生营业),学科类培训收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知晓九种违规培训行为

一是“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或已注销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二是以托管、咨询、文化传播、好学思维、“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行为;三是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的培训;四是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晚于21:00;五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六是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七是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性之实;八是培训进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九是未与培训对象或者监护人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前开展培训。上述九种违规培训行为均为主管部门重点治理内容。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安全环境、疫情防控、教师资质等均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难以有效维权。请家长自觉抵制“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培训机构,不送孩子参加“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文化传播”“好学思维”等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别是要对打着“好学思维”“文化艺术传播”“公益课”“体验课”等旗号,聘用专业招生宣传团队,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家长,引诱家长为孩子报班,待“招生团队”把钱收后就“卷款路跑”等现象要保持高度警惕。

四、谨慎选择机构

请家长不要盲目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如确有必要,请为孩子选择合法正规的培训机构,做到“四查四看两务必”,即:查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齐全,查证照许可项目是否与实际培训项目一致,查证照注册地址是否与实际办学地址一致,查教师是否具有教学资质(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看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看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看培训材料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务必将培训费用缴纳至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并索要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注意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费用。

五、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传染病多发,各家长要时刻绷紧传染病(疫情)防控这根弦,教育孩子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参培过程中的自我防护。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家庭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共同净化教育生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电话:

县教体科技局6321313  6323571  6312615

县文旅广电局:631115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312315



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