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686 发布日期: 2024-02-18 15:43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研究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评价和考核,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全县装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中小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负责全县民爆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六)实施产业引导、创业辅导和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加快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七)承担全县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组织实施食盐储备管理以及宏观调控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二)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四)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

(十八)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口岸政策,拟订全县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功能和国家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电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设。

(十九)协调指导全县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建等有关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全县促进国际贸易、利用外资、企业国际化经营和经济合作等活动,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推进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发展。

(二十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工业、商贸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工业、商贸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县经济贸易局为县级食盐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行业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县经济贸易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与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经济贸易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经济贸易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责分工。

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经济贸易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机构负责人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刘 军

三、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人:娄 卫 联系电话:0915-6321716

(二)工业运行股

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准确掌握发展动态趋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信息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申报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中省市汽车及道路机动车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县汽车产业发展工作。

围绕工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工业产业招商引资,负责工业招商引资政策的协调落实、咨询和跟踪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协作配套;承担工业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建立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研究制定加快工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考核考评,承担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组织开展地方特色工业产品推介等贸洽活动,促进产品销售。

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承担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吕清爽 联系电话:0915-6313067

(三)商贸流通股

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对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拆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负责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管;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拟订全县促进扩大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市场多元化和品牌建设;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全县参加境内外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管理;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分析;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依法监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并做好统计分析;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进行监管;承担服务外包业务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风险评估、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及外派劳务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涉及世贸规则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合做好涉及经贸类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设立代表机构相关事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核准工作。

负责人:陈永超 联系电话:0915-6313150


办公地点:石泉县经开区(古堰)经开创新中心四楼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5-6321716